目的:訂立本公司塑件產品開發程序以保證產品開發品質及交期.
2.範圍:適用於本公司承接客戶委託製造及自行開發新塑件,凡自開發案申請至產品量產為止,其間所有作業均屬本辦法所屬之範圍.
3.職責:
3.1 專案負責人:新塑件產品之開發均由本公司最高領導層指定專案負責人負責開發工作之連系與協調,進度掌控,成本管制,品質維護,文件資料及開發履歷管制與整理,以確保工作順利執行,專案負責人原則上由工程人員擔任.
3.2 專案成員:由專案負責人指定專案成員,專案成員應配合專案負責人之工作協調,積極完成任務,專案成員一般由材料工程企劃,製造,品保,及生產部門等人員組成.
4.內容:
4.1開發申請
4.1.1 市場專案依客戶填寫產品設計申請單,注明送樣日,目標成本,競爭對手,品質要求,訂單預估等,連同客戶提供之相關資料(或BOM表或樣品)交由工程人員(研發,製造,品保,技術)等進行預估可行性評估.
4.1.2產品工程人員依開發單進行估價及工程可行性評估,將投資預估(含模具)﹑成本﹑交期可行性填入申請表中,經最高主管層核准後,展開作業,成本預估由相關單位工程人員共同研討.
4.2報價.
4.2.1由市場人員依塑件新產品開發申請及成本﹑預估表之內容填寫報價單.
4.2.2若客戶同意則由市場人員填寫塑件開發執行單,記錄最後之客戶需求,經公司決策層核准後,方可移交產品開發進行下一階段作業,否則市場人員將相關資料歸檔後結案.
4.3 開發執行
4.3.1產品專案負責人收到塑件開發執行單後應據此填寫模具工作執行單,經主管審核後,交模廠詢價.之後,產品專案負責人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經營部門,以利模具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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